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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弃守主权台湾官方转守为攻拟派检警赴港押解陈同佳返台受审

近日港女箱尸命案凶嫌陈同佳「赴台投案」的方案,让台湾政府左支右绌,难以接招,更面临岛内各界「弃守主权」的质疑。23日陈同佳即将在香港出狱,台湾陆委会22日傍晚再度出招,转守为攻,宣称绝不放弃司法管辖权,且愿派员前往香港押解嫌犯返台受审,并请香港政府提供相关卷证资料。一般认为,这可能是要强迫港府对双方目前并不存在的「司法互助协议」造成既成事实;港府如果不愿意,则陈同佳无法赴台受审,就不是民进党政府的责任。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资料图片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资料图片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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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傍晚会同内政部、法务部举行临时记者会,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本案犯嫌涉及重罪,为免逃亡灭证,今天台湾官方已透过既有管道正式致函、致电港方,希望港府协助台湾赴港人员确认犯嫌身分及带回,勿使嫌犯逍遥法外。

邱垂正解释,该会21日呼吁港府尽快安排双方主管部门会晤,讨论建立司法互助机制,从根本解决问题。但港府保安局的声明显示,港方无意受理,对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机制的提议,没有正面响应。

他表示,为实现司法正义,台湾政府22日下午透过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提出两项诉求,一、提供陈同佳在港卷证信息,如认罪书、庭讯口供等,二、由台湾派员赴港确认陈同佳身分后押解来台受审。

但消息传出后,香港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立即表示「不可行」,认为陆委会的要求「是想令特区政府尴尬」。她指出,陈同佳23日出狱后就是自由人,香港警方对他没有管辖权。而台湾只要容许陈同佳入境,就可处理他在台湾涉嫌杀人的案件,完全不必赴港搜证及押解疑犯。

另外,记者会上有媒体追问,陈同佳虽已被台湾移民署注记「不核发登机证」,如果陈同佳搭乘非台湾籍航空公司班机来台,该如何处理,台湾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表示「这是港府态度问题」。

台湾行政院官员表示,如果因为香港政府不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关键证据不足,无法判刑或只能轻判,当然是香港政府要负责。

另香港明报引述立法会议员谈话指出,台湾警方不能在香港执法,但由于台方怀疑陈同佳是「被自首」,他们有责任到香港弄清楚。议员指出,台方到港「押解」陈同佳可以有不同含意,比如不能在监狱门口等陈同佳被释放就押解,但可以在飞机上等候陈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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