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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气候

欧洲议会批准《巴黎气候变化协议》

2015年底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制定的巴黎气候协议,旨在降低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地球升温与前工业时代相比不高于2摄氏度目标。继此前美国、中国、印度等主要污染国通过协议之后,周二在斯特拉斯堡召开的欧盟议会也以610票赞同、 38票反对及31票弃权高票通过了该项协议,为其可望在下个月正式生效铺平道路。  

欧洲议会表决通过巴黎气候协议  04/10/2016.
欧洲议会表决通过巴黎气候协议 04/10/2016. REUTERS/Vincent Kess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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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此次表决大会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场讲话赞扬说,“你们现在有了创造历史的机会,将帮助世界走向一个更好的未来”。潘基文的讲话获得了欧盟议员们长时间的掌声。

巴黎气候协议生效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获得全球至少55个国家议会批准,二是批准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占到全球总量的55%以上。目前第一个条件已经获得满足,第二项数值尚在52%。但在欧盟议会通过之后,加上已经先期通过的7个欧盟国家德国、奥地利、法国、匈牙利、斯洛伐克、马耳他、葡萄牙,一旦向联合国提交批准文件后,就可使得通过国家排放量超过生效所需的55%。据报道,欧盟议会和欧洲7国预期将与本周五向联合国正式提交相关通过文件,按计划在此后30天内、即最早在下个月巴黎协定即可生效。

正常状况下,欧盟对此类协议的通过通常是与28个成员国一起通过后提交,但其时间必将相应拖长,为加快巴黎气候协议生效步伐,欧盟此次采取特例做法,与已经通过的7个成员国前期同时递交批准文件,一次使得全球气候协议能按计划在预订的10月7日前、即下一届气候大会COP22举行前一个月获得生效。

下一届气候大会COP22将在摩洛哥首都马拉喀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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