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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拒和解逼拉法叶舰佣金名单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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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国际商会」仲裁法庭,就拉法叶舰佣金的商务仲裁案做成裁定,认定法国泰勒斯军火公司违反当初拉法叶舰的采购合约,必须把佣金还给台湾,引起各方瞩目。台湾打赢这场商务仲裁官司的关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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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和法国在1991年签约购买六艘拉法叶军舰,合约第18条规定,这笔采购案不能有中间人收取佣金,如果法国方面雇人游说,必须向台湾说明这些人的身分和付款的方法,否则的话,付出去的佣金必须还给台湾。就因为这条规定,让台湾立于不败之地,获得胜诉。当然泰勒斯公司也有说法,他们主张拿了大笔佣金的军火商汪传浦是台湾的代表,台湾事先就知道汪传浦的角色,所以法国并没有违反前面所说的排佣条款。台湾则向法庭举证,说明汪传浦并不是台湾政府或军方的代表,双方都提出很多证据支持自己的论点,最后仲裁法庭认定汪传浦不是台湾的代表,泰勒斯公司也因此败诉。

●既然军火商汪传浦的角色这么关键,台湾和法国双方,到底提出什么证据说服仲裁法庭?

首先,法国方面主张,本来在1990年法国受到中共压力,一度宣布停止出售拉法叶舰给台湾,后来是因为汪传浦牵线,法国改採「船段输出,中船组装」的方式继续交易。台湾方面则提出当年的军方档案,显示1990年全案从叫停到恢复,是法国军备局和造舰局的官员到台湾海军总部交涉的结果,和汪传浦无关。

其次,法国方面为了证明汪传浦是台湾的代表,提出了几份汪传浦提供的台湾海军的会议文件;但台湾方面仔细对照,发现这些文件其实只是台湾海军武获室中校郭力恒在参加内部会议后,偷偷传真给汪传浦的「重点摘要」,并不是海军的公文。台湾认为,是汪传浦收买了郭力恒,取得一些台湾海军的会议资料,把它改成公文的样式后交给法国。

台湾军方还告诉法庭,台湾海军开会的内容,除了底价之外,都会正式发公文给法国的三个单位,包括造舰局、汤姆笙公司、和法国在台协会,但并不包括汪传浦,而且发文的时间都比法国提出的这些「汪传浦文件」要来得早。

仲裁法庭显然接受了台湾的说法,认定汪传浦不是购舰案中台湾的官方代表,而法国方面既支付这位「非工作人员」巨额款项,又没有事先知会台湾,明显违反排佣条款,因此裁定台湾胜诉。

●这件仲裁案确定之后,法国显然将会面临巨额赔偿,但据说泰勒斯公司不服,打算向巴黎上诉法院诉请注销这项商业仲裁。从台湾的角度观察,这件仲裁官司未来还会出现新的变化吗?

仲裁之后,根据台湾国防部统计,认为法国方面总共必须支付台湾8亿6100万美金,而当时负责建造拉法叶舰的是法国国防部造舰局和汤姆笙公司,根据合约比例,法国政府大约要支付这笔钜款的72.5%,汤姆笙公司也就是现在的泰勒斯公司,要负担27.5%。现在法国政府高层已经有人放话了,说「不想付,也没有能力付」;泰勒斯公司则要诉请注销「国际商会」仲裁法庭的仲裁结果。台湾的媒体透露,泰勒斯公司如果要上诉,法国方面最后的尚方宝剑就是传闻已久的佣金名单,据说1991年双方签订拉法叶舰购买合约时,裡面有一份「合约款项的转帐者名单和银行帐户」,如果法国方面真的能拿出这样东西,就证明当年的台湾政府事先知情,而全案也就水落石出了,可是这对法国政坛也会有不小的衝击,泰勒斯要怎样提告,实在让人期待。

●台湾现在拥有法国製造的的拉法叶舰和幻象战机,台湾的政府会不会顾及这些军事装备的后续维修,和法国和解呢?

其实在陈水扁主政末期的2006年,法国总统府和国防部已经派人来到台湾,商量和解的方法,法国愿意用其他新型武器和技术,和台湾交换拉法叶佣金案的和解,最后陈水扁政府竟秘密成立一家民营性质的鐽震公司,预备未来私下长期和法国做军火买卖,不受立法院监督,等于由民进党长期控制,就是著名的「鐽震案」,被台湾舆论批评为集贪污舞弊之大成。后来马英九总统上任,法国也再度派人来谈和解,但马英九担心前任陈水扁不知道和法国秘密谈到什麽程度,也不愿意因为和法国继续有武器交易违反美国的利益,或影响两岸关系,所以马英九坚持不私了、不走密室、不走场外交易,不但不考虑用武器抵佣金,而且坚持走完仲裁途径,要让这笔巨款进入国库。说得更明白一点,就算未来发现,李登辉执政时期的台湾高官其实和法国高官一起收受拉法叶佣金,马政府也不惜让这件事摊在阳光下,藉此和过去的贪腐划清界线。所以当法国泰勒斯公司决定向巴黎上诉法院提告,台湾社会其实是很想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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