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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宪法法庭辩论狗仔跟拍该不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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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 台湾 司法院 大法官 召开 "宪法 法庭", 开庭 辩论 一个 即使 在 西方 民主 国家 都 广 受 瞩目 的 议题 ─ 那就是 "隐私权 与 新闻自由 的 分 际". 请 你 介绍 一下 这个 攸关 民主与 人权 的 重大 新闻 事件 好吗?这个 事件 起源 于 台湾 一家 以 八卦 新闻 著称 的 报纸, 派出 记者 跟踪 拍摄 一位 企业 少 东 和 他 的 模特儿女友, 企业 少 东 报警, 警察 劝阻 这 名 记者 不 听, 最后 警方 依 "社会 秩序 维护 法"对这 名 记者 罚款 新台币 1500 元. 这 名 记者 向 法院 声明 异议 但 被 驳回, 就 向 大法官 会议 声 请 "释 宪", 他 认为, 台湾 "社会 秩序维护 法" 那条 规定, 侵犯 了 新闻自由, 违宪, 应该 无效, 纷争 因此 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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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 "社会 秩序 维护 法" 的 那条 条文 是 怎么 规定 的? 主张 条文 违宪 的 这一 方, 主要 的 论点 有 哪些?

那条 引起 纠纷 的 规定 是 "无正当理由 跟 追 他人, 经 劝阻 不 听, 可 处 三 千元 以下 罚 锾»; 代表 这 家 八卦 报纸 出席 宪法 法庭 的 一位 法律 学者 认为, 按照 这 条 规定,只要 警察 觉得 你 "没有 正当 理由" 就 可以 加以 处罚, 如果 警察 可以 借 "社会 秩序 维护 法" 限制 采访 自由, 那 宪法 保障 的 新闻自由 就是 空壳 子.

这 家 八卦 报纸 聘请 的 律师 则 强调, 媒体 跟踪 拍摄 某 一个 对象 是否 符合 公共 利益, 有时 不是 在 跟 拍 时 就 可以 知道, 警察 如果 管 太多, 过度 干预 采访 自由, 有时 会 破坏 媒体 可能 因跟 追 而 查出 重大 弊案.

他们 还 主张, 宪法 保障 的 新闻自由, 应该 包括 新闻 资讯 的 收集, 追查, 与 查证, 唯有 保障 新闻 资讯 收集 的 自由, 大众 才能 获得 充分 的 资讯.

● 新闻自由 固然 非常 重要, 不过 西方 民主 国家 也 都有 相对 的 限制, 对于 台湾 "社会 秩序 维护 法" 当中 限制 跟 拍 的 条文, 官方 有 什么 主张?

代表 内政部 的 学者 在 宪法 法庭 上 强调, 美国, 德国, 日本 都 已经 对 跟 追 的 行为 采取 刑事 处罚, 可以 处 五年 以下 有期徒刑, 台湾 现在 的 问题 是 对 跟 追 行为 处罚 太轻, 最高 才罚 三 千元, 像 英国 黛安娜 王妃 就是 因为 狗仔队 跟 追 拍摄 而 丧命, 当 新闻 采访 侵害 他人 生命 安全 时, 国家 应该 要 有所 规范.

代表 内政部 的 另 一位 学者 也 指出, 这 家 八卦 报纸 对 企业 少 东 和 女 模特儿 追踪 拍摄 超过 两个月, 整天 守 在 企业 少 东家 的 门口, 严重 影响 隐私, 这 条 法律 的 规定, 是 在 保障被 跟 追 者 的 人身 安全, 并不 违反 宪法.

内政部 官方 代表 则 强调, 在 台湾, 新闻自由 理念 已经 被 严重 扭曲 滥用, 个人 基本 权利 被 蚕食鲸吞, 希望 大法官 做出 睿智 的 决定.

● 台湾 的 媒体 对这 件 和 自己 利害 相关 的 事件, 有 什么 评论 和 主张 吗?

在 台湾, 因为 采取 西方 狗仔队 长期 跟 拍手 法 的 只有 一家 报纸 和 少数 几家 杂志, 其它 主流 报纸 对 八卦 媒体 这种 长期 跟 监, 拍摄 的 手法 都很 "感冒", 因此 提出 一个 论点 ─ 满足 偷窥欲, 是 新闻自由 吗? 主要 理由 是, 少数 媒体 在 经营 策略 上 因为 彻底 商业 取向, 派出 大批 狗仔队 跟 拍, 一些 无关 公众 利益 的 个人 隐私, 只要 符合 煽 色 腥, 就 高举 "知 的 权利"和 "新闻自由" 的 大旗, 无限 上 纲, 跟 拍 采访, 完全 不顾 采访 对象 的 隐私, 主流 媒体 忧心, 释 宪 结果 出炉 之后, 如果 法 条 违宪, 失去 效力, 对 台湾 社会 的 影响 将 非常 深远. 这样 的 立论 不无道理, 但 这些 主流 媒体 的 担心 可能 成 真, 因为 大法官 召开 宪法 法庭 所 邀请 的 三位 "鉴定 人" 都 认为, 如果 记者 侵犯 隐私, 应该 透过 诉讼 到 法院 解决, 而 不是 由行政 机关 处罚 或 限制;. 他们 也 认为, 记者 的 采访 手段, 很难 用 法律 规范 什么 是 合法, 什么 是 非法, 主要 仍应 靠 媒体 自律, 也 就是, 他们 不赞成 警察 可以 干涉 当然, 这个 纷争,最后 的 裁决, 还是 要 等 15 位 大法官 作成 裁定, 大约 还要 两个月 的 时间, 无论如何, 新闻自由 和 人权 都很 重要, 台湾 的 大法官 会 做成 什么 裁定, 令人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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