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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谈法,骨子里反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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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媒体最近一周以来不断报导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是否可以竞选连任的新闻,看起来好像问题很复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质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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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各界大多倾向认为,这是国民党的党内斗争,反马派不希望马英九继续担任党主席,所以找到一个切入点,拿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当依据,强化自己的论述,阻止马英九再度参选党主席。

反马派主要的说法是,国民党是政治团体,受人民团体法规范,负责人的连任,以一次为限;而国民党党章也规定,主席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马英九在2005年选上党主席,2009年第二次当选,已经连任一次,不能再参选了。

由于这是「窝里反」,国民党中央不敢轻忽,立刻召集幕僚和法律顾问研究,确认马英九如果再度参选,并不违反「只能连任一次」的规定。因为马英九2005年选上主席,2009年再当选主席,中间还有一次主席选举是2007年,由吴伯雄当选,因此马英九并没有连任过,还可以再选。

●可是国民党主席的任期是四年,为什么2005年和2009年之间,在2007年还选了一次呢?那岂不是两年就改选一次党主席了?

你说得很对,这也正是这个风波的关键。因为马英九在2005年当选党主席之后,做了一年多,就发生市长特别费事件,检察官竟然把马英九给起诉了,马英九为了兑现「被起诉就辞职」的清廉承诺,辞掉主席职位,然后国民党重新选举主席,由吴伯雄当选。这里面的关键就是,反马派主张,吴伯雄只是补足马英九剩余的任期,不算是另一届,马英九吴伯雄加起来算一届,所以马英九在2009年再度当选,已经算是连任了。

可是国民党中央认为,马英九在2005年上任后到辞职为止,只做了一年又五个多月,不到四年任期的一半,不能算做一任。国民党的理由是,参照国内外党政运作实务,任期超过一半,就视为一任;任期没有过半,就不视为一任。因此马英九可以参加今年党主席选举,并不抵触党章「连选得连任一次」的规定。

●反马者找到最近的法院判决当作依据,主张马英九不能再参选,这是否站得住脚?

那是新竹县竹南镇长康世儒,连任两届之后,再度参选,被法院判决当选无效,因为法院的认定是,只要当选并就职,就算是一届。所以反马者认为,国民党也应该比照这个标准。不过台湾内政部长立刻反驳说,镇长的选举,那是公职,适用的法律是「地方制度法」,但国民党是人民团体,应该适用「人民团体法」。国民党方面也强调,那个镇长选举的案子完全无法比拟国民党的主席选举,不要说适用的法律根本不同,那位镇长是第一任做满,第二任请辞的时候,任期已经超过一半,甚至没有办理补选,由县政府直接指派继任的镇长,情况和马英九完全不同,马英九再度参选党主席,在法理上完全站得住脚。

●从国民党的态度看来,马英九应该会继续参选党主席啰?台湾的媒体对这件事有什么评论吗?

没错,国民党发言人最近转述马英九的谈话说,马英九在2009年参选党主席时,就说过,唯有由总统兼任党主席,才能彻底实现民主国家政党政治中「党政密合,以党辅政」的理念,也才能巩固党政合作,有效达成执政的目标,所以去年总统选举连任后,马英九就已经清楚表明,今年七月将再度参选党主席。到目前的情况看来,马英九应该还能够掌控国民党的中常会,因此只要事情没有太大变化,马英九继续担任党主席,应该还在他的掌控当中。这也牵涉到明年七合一选举的党内提名,和2016年总统选举的党内提名大权,影响十分深远,也难怪国民党内的其他派系在半年前就开始发难了。

至于台湾媒体的评论,大多认为这表面上是法律见解之争,暗地里却是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之争,反马势力巧妙地用法律手段,包装反马的目的,在国民党内还引起了部分的共鸣,如果不是中常会快刀斩乱麻,通过决议,表态支持,反马的声音和势力说不定因此更加扩大,甚至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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