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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高官名人僭建称加快处理 实仍有两成延误

自影响香港特首选举结果的僭建风波刮起后,当局声称会以「特别程序」优先处理高官名人的僭建投诉,但两年下来,屋宇署处理46宗有关高官名人的违建事项时,仍有延误执法,宗数达9宗,占约两成。负责调查的申诉专员指出,特别程序仍有延误,因涉名人,会予人执法不公的感觉,须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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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常被指延误执法,以致违章建筑积压多时,但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香港传媒陆续揭发多宗包括特首梁振英及其竞选对手唐英年等高官名人住所僭建后,时任发展局长林郑月娥(现为港府二把手的政务司长)于2012年2月公布,会以「特别程序」优先处理名人个案。

专责处理针对部门行政失当投诉的申诉专员公署就此展开主动调查,发现截至去年底,屋宇署共处理46宗「特别程序」个案,29宗因僭建物不属「优先取缔类别」或已由业主拆除,屋宇署已经结案;余下17宗个案未完成。当中15宗较为严重的个案中,有9宗出现延误,包括两宗在确认名人僭建后逾半年仍未发出劝喻信、六宗劝喻信期限届满逾一年仍没发出清拆令、一宗在发出警告信后八个月才予以检控。

申诉专员黎年昨(23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虽然延误原因与署方工作量增多或缺乏工作指引等原因造成,看不到有蓄意延迟处理,但结果会影响公众观感,认为屋宇署处理不公。他续称,公署在过去两年接获逾百宗有关屋宇署处理僭建的投诉中,三成指署方执法延误,反映个案是否涉及名人,屋宇署执法都需时过长。

他认为,「特别程序」效率未如人意,难以符合公众期望。而在过去两年,申诉专员公署收到逾一百宗屋宇署处理僭建的投诉中,约三成是指署方延误执法。

屋宇署则强调,「特别程序」只是用以初步调查,后续行动将按一般程序处理,一视同仁,不会因业主的身份而令执法「特别加快或特别拖慢」。

根据传媒记录,不少名人的僭建处理均需一年或更长时间「复原」,包括当时为候任特首的梁振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立法、行政两会前议员李国宝等,而行政会议前成员梁智鸿则以半年时间清拆僭建物。看来,个人取态亦在在影响僭建物的还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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