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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黄之锋罗冠聪申请保释获准终审庭下月聆讯两人上诉

在律政司表示不反对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24日早上批准已服刑逾两个月的黄之锋和罗冠聪保释等候上诉的申请。

图为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三君子在香港东区法庭外
图为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三君子在香港东区法庭外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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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罗和周永康3个学生领袖于2014年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揭开雨伞运动的序幕,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立,3人原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由于代表政府的律政司不忿刑期过轻,要求司法覆核,上诉法院于是改判3人监禁6至8个月。

律政司此举引起国际舆论和司法界哗然,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形容3被被囚的学生是香港首批坐牢的“政治犯”,一群国际法律专家不久前亦发表声明,批评香港司法向中共叩头。

法官马道立准许两人保释,并指鉴于本案有重大公众利益和重要性,须尽早排期聆讯,故将有关上诉许可的聆讯排期至下月7日进行。

马道立法官亦指示上诉的文件要送递给周永康的律师代表。

黄之锋获准以现金5万元,以及黄父5万元人事担保,罗冠聪亦获准以5万元现金、罗母5万元人事保释。保释期间两人不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每星期到警署报到、居于报称地址,两人并且须准时出席聆讯。

原审时,黄之锋、周永康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黄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周被判监3周,缓刑一年。而罗冠聪则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上诉庭于今年8月17日改判黄、周及罗分别入狱6、7、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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