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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漆案3嫌犯各判3至4月刑期 受害者林荣基:代价太小

香港原铜锣湾书店店主林荣基今年4月在台北遭不明人士泼漆,台北地方法院11月18日依伤害罪各判3名嫌犯3至4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 即以金钱代替被告被判处的有期徒刑。对此,林荣基认为,对嫌犯来说代价太小,“他们可以一犯再犯”。

香港原铜锣湾书店店主林荣基资料图片
香港原铜锣湾书店店主林荣基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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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林荣基4月21日上午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时,突遭泼漆。当地警方随后陆续在高雄将涉案的主嫌郑启龙及曾士晟、曾士峰兄弟缉拿归案。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三则依伤害罪,判郑启龙4个月徒刑,曾士晟、曾士峰各3个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本案仍可上诉。

林荣基在判决出炉后向记者表示,对郑男及曾姓兄弟来说,被判刑3至4个月,“跟放假一样”,而且对嫌犯们而言,这也是可以预知的后果。林荣基提到,在他遭遇泼漆后,香港反修例抗争者义务律师黄国桐在台开设的“保护伞”餐厅,10月间也遭泼秽物,而这些嫌犯可能都有“中资、红资或共产党”提供资金支援犯行。

林荣基指出,台湾法律对相关行为的吓阻作用不大,“对他们(指嫌犯)来说代价太小,这个判刑无用,他们可以一犯再犯,往后还会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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