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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乱丢露宿者财物 港府各赔201欧元

官员执法滥权须要付出代价!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今年2月弃置十九名露宿者的家当,案件审理超过半年,经调解后,港府最终愿意赔偿每人2000港元(下同,折合约201欧元),但拒绝道歉,获露宿者接纳。不过,诉讼期间,两名露宿者病逝,无缘亲受政府等同认错的赔偿。

港府罕见地因错误丢弃露宿者家当提出赔偿。
港府罕见地因错误丢弃露宿者家当提出赔偿。 网络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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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露宿者索偿的小区组织协会干事吴卫东不满政府一再拖延,拒绝和解,并拒绝道歉,但考虑到身残体弱的露宿者不知能否支撑下去跟政府周旋,事实上,已有两名露宿者去世,故此无奈接受政府单是赔款。露宿者昨日(6日)带同两名死者的遗照和白色鲜花,在法院外唱圣诗和默哀致意。他们又在法院外拉起横额,高呼「露宿无罪,滋扰无理!」「政府部门冷血不仁」、「露宿者家当不是垃圾」。

食环署今年2月一改惯例,不经通知,清除露宿者放在一个旧区街上的家当,使贫苦的露宿者一无所有,大表不满,与部门开会跟进未果后,5月入禀,要求政府向每人赔偿3000元及道歉,但政府拒绝;及至6月,调解中心介入义助追讨,港府仍不愿和解;待两名索偿的露宿者梁志明和陈健明先后于8月和10月19日病逝后,当局终于10月22日接受和解,但把赔偿额减至2000元,并表明不会道歉。

十九名索偿露宿者之一的张海雁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表示,政府赔偿即表明政府做错,露宿者胜利,所以即使只获赔偿一元也感满意。令他难过的是,多年的露宿友不幸离世。

法庭按和解协议作出裁决后,豁免露宿者支付讼费,至于两名去世露宿者的赔偿金如何处理,政府代表建议由小区组织协会作代表领取,再转交二人遗属。审裁处将处理方法押后至明年2月处理。

当局过往会按《公众卫生条例》在24小时前通知露宿者清场,但食环署今年2月引用《废物处置条例》执法,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驱赶深水埗露宿者和捡走他们的财产,包括衣服、手机和身份证等,经点算后,十九名露宿者损失3000元至一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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