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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栏

《台湾政策法》挑战“一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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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参议院外交委员会9月14日以17票赞成4票反对通过了《2022年台湾政策法》(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这是自1979年4月美国国会通过《台湾关系法》以来,美国对台关系最重要的法案。

文档图片。2018年3月27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埃德-罗伊斯与台湾立法院院长苏嘉全会面时并放在一起的台湾和美国旗帜。
文档图片。2018年3月27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埃德-罗伊斯与台湾立法院院长苏嘉全会面时并放在一起的台湾和美国旗帜。 © REUTERS/Tyrone Siu/File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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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关注的焦点多集中于法案的一些具体条款,如4年间授权45亿美元对台军事融资;将美国多出的国防资源优先转让给台湾;给台湾以“非北约盟友”的待遇。法案还要求美国总统,若北京大规模升级对台恶意行径,对台湾治理制度、领土完整产生重大影响,应制裁北京高层,最高可制裁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其实《台湾政策法》最核心的内容,不在于那些具体条款,而在于法案直接挑战了美国的“一中政策”,使模糊的美国对台政策有所清晰。

美国的所谓对台“模糊政策”,就是,既帮助台湾增强自我防卫反击中共武力侵犯的能力、支持台湾争取国际生存空间的努力,又不放弃“一个中国”政策,不承认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这样就将美台关系限定在“一中”之内,美国对台湾的任何支持,都被指责有违“一个中国”政策。世界上本来存在两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美国被自我设限的“一个中国”所困惑,是从1079年与中华民国断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开始,这一困惑历经四十多年,最终形成对台模糊政策。模糊的结果,就是纵容中共对台湾的欺凌,并影响美国东亚战略的实施;一旦台海爆发战争,难以指望美国派军队保卫台湾。

原有的《台湾关系法》无法解除美国的“一中”困惑,于是美国国会的有识之士,便提出超越《台湾关系法》的《台湾政策法》。例如,《台湾政策法》要求美国政府澄清,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是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政府,但未处理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以及参与相关组织问题,也未含任何攸关台湾主权的声明。此外,美国不允许台湾在联邦机构内展示主权象征符号,包括中华民国国旗或军服,《台湾政策法》要求美国国务卿,在法案生效90天内废除限制台湾的相关规定。法案还要求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的任命比照美国驻外大使的提名程序,须经参议院确认同意,且职称应由“处长”改为“代表”,使得美国以邦交国同等方式对待台湾。

《台湾政策法》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后,将送交参议院全体议员和众议院审议,最后由总统签字生效。国会议员中固然有人对法案提质疑,但通过法案的阻力来自白宫和国务院:白宫国家安全顾问沙利文(Jake Sullivan)表示,《台湾政策法》有部分条文令人担心,他将与议员们沟通。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Ned Price)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台湾政策法》后,对媒体重申,美国对台政策没有改变,仍基于“一个中国”、美中三公报、六项保证和《台湾关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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