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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叛与解构的智者米歇尔·福柯第十一节 权力的奥秘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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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启蒙思想家对知识的推崇,对进步的赞美,奠定了知识和权力互相扶持的基础。启蒙思想家认定,正是知识的扩展,遏制了权力的残暴。而福柯却认为,知识使权力残暴的外观隐藏起来,以柔顺、文明的方式,渗透人的内心。

反叛与解构的智者米歇尔·福柯
反叛与解构的智者米歇尔·福柯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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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福柯对知识与权力相互关系的论述,相当怪异。他不同于传统的理解。

答:是这样的。但这却不能说是福柯天马行空的狂想,他的思路是接续尼采对现代文明的悲观看法,只是福柯选择了重新解释历史文献的方式,来阐明他的观点。而且,他选择了刑罚与规训这样一个命题。福柯认为,对罪恶的刑罚,在18世纪出现了变化。他说,“其首要目标是,使对非法活动的惩罚和镇压,变成一种有规则的功能。与社会同步发展,不是要惩罚得更少些,而是要惩罚得更有效。或许减轻了惩罚的严酷性,但目的在于使惩罚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我们在前面讲了,福柯把古典时代的惩罚,视为国王的特权,它表现为酷刑,极其残酷,这我们从达米安受刑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来。而自富歇开始的司法改革以来,刑罚和知识的获取挂上了勾,它变得“科学”了。从前的刑罚是专制君主的特权,而现在的刑罚权力,在福柯看来“以符号学为工具,而且把这些符号铭刻在精神之上,通过控制思想来征服肉体”。福柯认为这后一种刑罚思想,依据的是已经建立起来的一套观念体系。其实这套观念体系就是启蒙思想,他称启蒙思想家为观念学者(ideologue) 。我们知道,ideologie是指一整套观念体系,中文把它译作意识形态,请听友们记住这个词,因为福柯所反对的就是近代启蒙思想所建立起来的一整套观念体系和价值体系。他是继承自尼采到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传统,他所反的对不对,我们可以存疑,但他摆出的挑战姿态却相当突出,提出的问题也相当尖锐。

问:难道福柯的思想也具有非理性主义的倾向?

答:这要看怎样定义非理性主义。从他对尼采的信服,可以肯定他具有这方面的倾向,而且他确实对人的肉体存在,心理感受,特别是性感受格外关注。所以他对启蒙学派霍尔巴赫、拉美特利那套唯物主义、科学主义的观点,相当不满。他在论述刑罚时,就拿拉美特利的著作《人是机器》一书作反证。在他看来,信奉科学主义,相信可以按照研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把人当作实用科学和技术的对象,就一定会相信,可以凭借改造人的观念,使人思想一律化,从而改造和巩固一个社会。他引法学家塞尔万的话证明这一点:“愚蠢的暴君,用铁链来束缚他的奴隶,而真正的政治家,则用奴隶自己的思想锁链,更有力地约束他们。正是在这种稳健的理智基础上,他紧紧把握着锁链的终端。这种联系是更牢固的,因为我们不知道它是用什么做成的,我们甚至相信它是我们自愿的结果。时间能够销蚀钢铁的镣铐,却无力破坏思想的习惯性结合,而只能使之变得更紧密。最坚固的帝国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就建立在大脑的软纤维组织上”。所以在维护社会秩序时,现代社会的刑罚制度起了变化,从彰显君主意志的酷刑,转向了一种“精密有效和经济的权力技术学”。福柯称这种新的权力技术学为“精神外科手术”。这时,权力的关注点,将不同于直接作用于肉体的酷刑恐怖体系,它将关注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请听友们注意,惩罚和洗脑联系在一起了,但不要忘记,洗脑的背后仍然是恐怖的暴力。

问:福柯的意思是不是说,新的刑罚制度更关注“思想改造”?关注让受惩罚的对象心服?

答:是这样,你抓住了福柯论述现代刑罚技术的要点。比如,在当前中国的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中,那位勇敢的吹哨者李文亮医生,遭武汉警方训诫,也就是说遭权力的刑罚。训诫书里最重要的话就是“你明白了吗”?李医生屈辱地回答“明白”,并且摁上了自己的手印。这就是福柯所说的现代刑罚制度中应用的符号学,手印这个符号表明的是受训者的臣服。警察问“你明白了吗”,换作福柯的论述语言,就是说,“你心里认识到了吗?你获取了你已犯了该受惩治的错误的知识了吗?”其实,李医生没有犯任何错误,但权力要求他从思想上去认可这个训诫的惩罚,这是权力的一种任意操作,它与事实完全无关。因为事实是一个医生,在他的专业领域讲出了关于疾病的真理,而一个完全外行的警察,却要求他在思想上和认知上,都服从权力所要求的惩罚。而且,这是一个权力的纯技术性的操作,它根本不管李医生是不是真的认知这个错误,用福柯的话说,就是“由于惩罚在形式上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后果,就不会显得像是某种人事权力的武断后果”。因为它来得很温和,只要求你明白,也就是认可,从而构成一个惩罚的实现。而恰恰在这种温和中,隐藏着权力的蛮横、残暴。这就是福柯分析新式惩罚制度运行的第一个条件,我把它称作温和的精神屈从。而第二个条件,就是惩罚要具有改造人心的作用。惩罚不能只以受罚者的痛苦为目的,而是要深入人心,重新树立他已丢失的道德感。用我们常说的话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福柯说,“当罪犯盗窃、诽谤、诱拐或杀人时,他已丧失了对财产,以及对荣誉、自由和生命的尊重情感,因此必须重新培养他的这些情感”。所以这第二个条件可以称为移植道德感的精神再生。

问:福柯的这些分析,怎么和中国的刑罚制度有如此多的相像之处?

答:因为福柯分析的现代惩罚制度,它是世界性的。中国虽然是共产专制国家,但是它的法律条文是一个现代化的模本,它也要求有刑法、民法、诉讼法这些样式,而不能是依旧执行大清律。中共的问题不是有没有制度,而是这个制度对它的统治意味着什么。它现在完全不承认司法独立,也就是说党权可以随时侵犯司法权。又比如,同世界各国一样,它也有一部宪法,其中也规定了文明社会中,人民所应拥有的权利,比如言论、集会、结社、游行、出版自由的权利。但谁都知道,这些权利没有一条是中共所允许施行的。共产党的中国,不是一个正常的文明国家,而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怪胎。在对待现代司法制度中,那些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它一点也不采用,而福柯所分析的现代惩罚制度中,那些监视、控制、管制人的内容,它是变本加厉地推行,而且有许多发明创造。这是因为,中共政权是一个以民为敌的政权,在它的意识形态中,全社会都是它的敌人,必须用暴力支持的惩罚制度严加管制。所谓维稳,就是动用国家力量,使党居于社会之上。因为在党看来,一切社会权力都是对党权的挑战。而福柯认为,权力是一个起伏不定的网状结构,有无数的纽结。当你把全部纽结都抓在自己手里时,这张网就不存在了。所以,中共的维稳思维,是饮鸩止渴,逼迫它自己永远保持在好斗的动员状态,使国无宁日。我们在下面的分析中,会看到福柯的思想能启发我们思考许多和中国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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